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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4576-2009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已被阅读1425次 2023-07-27

(ISO 105 B07:2009 Textiles-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Part-07:Colour fastness to light of textiles wetted with artificialperspiration, MOD)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测定在人工汗液作用下纺织品试样耐人造光作用色牢度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纺织品。

测试原理

将经过人工汗液处理后的试样与蓝色羊毛标样同时放在耐光试验机中,并在规定条件下曝晒。当蓝色羊毛标样的褪色达到终点后,取出试样,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其变色级数。

设备和材料

天平:精度0.01g

PH计:精确到0.01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符合GB/T 250的规定

蓝色羊毛标样:符合GB/T 730的规定

人工汗液:

防水白板:不含荧光增白

耐光试验机:符合GB/T 8427或FZ/T的规定(罗中科技销售的Q-SUN氙灯老化箱完全符合)

三级水:符合GB/T 6682的规定

分光光度计或色差计:符合FZ/T 01024的规定

汗液的制备

酸汗液1(见AATCC TM15),用三级水配置,现配现用。具体配方参考原标准。

酸汗液2(见GB/T 3922),用三级水配置,现配现用。具体配方参考原标准。

碱汗液(见GB/T 3922),用三级水配置,现配现用。具体配方参考原标准。

试样

试样尺寸取决于试样数量及所用耐光试验机试样架的形状和尺寸。试样尺寸不小于45mm×10mm。如果试样是织物,应紧附于防水白板上;如试样是纱线,则紧密卷绕于防水白板上,或平行排列固定于防水白板上;如试样是散纤维,则梳压整理成均匀薄层固定于防水白板上。每种汗液对应制备一块试样。

操作程序

  称取试样质量,精确至0.01g。

  将试样放入一适宜的容器中,加入50ml新配置的汗液(所用汗液的种类由有关各方协商确定)。将试样完全浸没与汗液中,室温下浸泡30±2min,其间应对试样稍加揿压和搅动,以保证试样完全润湿。

  从汗液中取出试样,去除试样上多余的汗液,称取试样的质量,使其带液率为(100±5)%。

  将浸泡在汗液的试样固定在防水白板上,不遮盖试样。把蓝色羊毛标样4固定在另一块白板上,注意不要被汗液浸湿,按GB/T 8427的规定进行遮盖。(注:也可采用其他蓝色羊毛标样,事先宜经各有关放协商确定)

  将固定好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的试样的白板分别装在试样架上。

  将装有试样和蓝色羊毛标样的试样架置于耐光试验机的曝晒仓内,按照GB/T 8427或FZ/T 01096规定的任一曝晒条件进行曝晒,曝晒条件事先应由有关各方商定。耐光试验机的光过滤系统和辐照度应符合GB/T 8427或FZ/T 01096的规定。

  连续曝晒,直到蓝色羊毛标样4的变色达到灰卡4-5级或由有关各方事先商定的褪色等级,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曝晒即可终止。

  取出试样,用室温的三级水清洗1min,然后悬挂在不超过60℃的空气中晾干。

评级

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规定试样的变色。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试验是按照本标准进行的;

有关样品的详细信息;

所用汗液的种类;

所用蓝色羊毛标样及曝晒终点级数;

使用每种汗液所对应的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级数;

所用耐光试验机的型号及曝晒条件;

与本标准的任何偏离;

实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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